全国共有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校共427所
一、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大学
最新更新,全国共有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校共427所,包含学术博士、专业博士和特殊需求博士,这些大学都同时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1.华北地区共90所
其中,北京50所,天津13所,河北11所,山西9所,内蒙古7所;
2.东北地区共50所
其中,辽宁23所,吉林11所,黑龙江16所;
3.华东地区共122所
其中,上海24所,江苏28所,浙江17所,安徽11所,福建10所,江西11所,山东21所;
4.华中、华南地区共74所
华中地区共42所,其中,河南11所,湖北18所,湖南13所;
华南地区共32所,其中,广东20所,广西9所,海南3所;
5.西南、西北地区共91所
西南地区共48所,其中,重庆12所,四川15所,贵州7所,云南10所,西藏4所;
西北地区共43所,其中,陕西20所,甘肃9所,青海3所,宁夏3所,新疆8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