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保障母婴安全!巴中市公布一批应急助产机构名单:为落实国务院和四川省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疾病救治与安全助产要求,全力保障疫情期间母婴安全与健康,12月19日,市卫生健康委公布13家医疗机构为应急助产医疗机构名单,用于应急承接疫情期间孕产妇医疗服务工作。
另外,记者从南江县卫生健康局了解到,12月16日,南江县在确定南江县妇幼保健院、南江县人民医院、南江县中医医院等3家医疗机构为“应急助产机构”的基础上,同时确定长赤中心卫生院、下两中心卫生院、正直中心卫生院、大河中心卫生院等4家医疗机构为“应急助产机构”。这样,南江县就有7家医疗机构被确定为“应急助产机构”。
平昌县为落实国务院和四川省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疾病救治与安全助产要求,确定平昌县人民医院为平昌县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确定平昌县第二人民医院、平昌县中医医院、平昌县妇幼保健院为应急助产机构名单,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平昌的母婴安全与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