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特区目前有7个,分别是广东省深圳经济特区、广东省珠海经济特区、福建省厦门经济特区、广东省汕头经济特区、海南省海南经济特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经济特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经济特区。
1、深圳经济特区
深圳经济特区于1980年8月正式成立,是中国最早实行对外开放的四个经济特区之一。深圳位于广东省的东南部沿海,东起大鹏湾边的梅沙,西至深圳湾畔的蛇口工业区。
2、珠海经济特区
珠海经济特区是中国最早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四个经济特区之一,位于广东省珠江口的西南部,东与香港隔海相望,南与澳门相连。珠海于1953年建县,1979年建市,1980年8月设立经济特区,享有全国人大赋予的地方立法权。
3、厦门经济特区
厦门经济特区于1980年10月批准设立,面积2.5平方公里。1984年2月,邓小平同志视察厦门后,厦门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岛,面积131平方公里,逐步实行了自由港某些政策。
4、汕头经济特区
汕头位于广东省东部沿海潮汕平原上,是中国七大经济特区中,最早成立经济特区的4个城市之一,全国著名侨乡,华南重要港口城市,也是潮汕地区政治、经济的中心,为粤东和闽西南出海的门户。
5、海南经济特区
海南经济特区,是中国七个经济特区中唯一的省级经济特区。海南经济特区的范围为海南本岛。
6、喀什经济特区
喀什作为古丝绸之路的交通要冲,是中外商人云集的国际商埠;还是新疆唯一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集中体现了维吾尔族民俗风情、文化艺术、建筑风格及传统经济的特色和精华。2010年,喀什经济开发区被批准为经济特区。
7、霍尔果斯经济特区
2010年5月,中国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将喀什、霍尔果斯两座西北边陲小城定为经济特区,一年来,两座小城紧紧依托沿海地区及内地先进生产力要素,广泛集聚优势,加快超常规发展,力争早日形成面向东亚、南亚、西亚、中亚乃至欧洲的核心发展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