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两家公司发文为艺人王心凌在综艺节目中拉票打榜引发“炒作”争议,一名律师受访时称,如果公司提出的要求与工作内容无关,员工有权拒绝。
近日开播的新一季《乘风破浪》综艺节目中,王心凌引发大型“回忆杀”,5月24日,广州一家网络科技公司在其公众号上发布了《关于为艺人王心凌投票的公告》,要求各部门同事在《乘风破浪》第三季中为王心凌投票,力争把王心凌投到榜一;江苏南京一家诉讼保全公司发布了类似《通知》,并在网络流传开来。
《乘风破浪》节目组则在5月25日通过微博发布声明称,节目组没有设置任何网上投票晋级环节,“希望所有喜欢节目的网友们明辨事实,理性讨论,理性参与”。
广州这家网络科技公司工作人员受访时说,公司发布《公告》前,并未注意节目是否设有投票环节。《公告》中也没强制要求投票打榜,只是“安利”员工支持王心凌。
针对利用公众号发文是否借机炒作、蹭热度,这名员工予以否认,称公司的公众号只是内部发通知的渠道,关注的人也都是员工,未曾料想会引发众多关注。
公司因个人喜好以公司名义出《公告》,组织员工为艺人投票打榜,是一种“非理性应援”的行为,属于网络清朗行动打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