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籍问题涉政治效忠 新加坡不允许双重国籍
在全球化年代,不少国家政府会直接或间接容许“双重国籍”的存在。在政治上,双重国籍是部分国家增加对本地及海外精英人才吸引力的方式,容让这些人保留“逃生门”,随时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生活的地方,吸引他们落地生根。但这同时可以引伸政治矛盾,例如一些案件的涉案人如持双重国籍,双方都声称该人是自己国家公民,对处理手法有分歧,可能触发外交风波;双重国籍的持有人,政治忠诚或会引起质疑。
就双重国籍问题,有些国家执行会更严格,例如新加坡,当地《国籍法》容许外地人透过移民归化入籍,不过同时明确规定,22岁以上人士不得持有双重国籍,须放弃所有其他国籍,否则会失去新加坡国籍。这政策和历史背景有关,因为新加坡相当依赖外来人才建设国家,但同时由于建国历史短、民族根基脆弱,所以不能容许公民“食两家茶礼”,顺景时享用新加坡公民的福利,危机时却留有“后路”离开。
新加坡总理李显龙曾经形容,加入新加坡籍是“远比‘取得一本新护照’深刻得多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