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8日公布,设立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实施后,有三岁以下婴幼儿的家庭都将从中受益。
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三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监护人不是父母的,也可以按上述政策规定扣除。
中国个税实施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如果父母综合所得适用10%的税率,每月税前扣除1000元,每月可以少缴100元个税,一年少缴1200元;如果适用45%的最高税率,每年就能少缴5400元。
上述政策公布之前,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每月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实施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将由原先的六项,增加至七项。从出生到老年,几乎每个人生阶段都有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税制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