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根据省、市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巴州区严格执行“四个坚持”原则:坚持免试入学全覆盖,不得以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坚持划片就近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同步开展招生工作,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宣传和预约报名,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录取;坚持阳光公正入学,不得为超计划、违规选拔、违规跨区域招收和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按“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现场审核—随机摇号—统筹安排”的程序,做好2023年秋巴中城区“小升初”入学工作。
二、安排办法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在巴中城区就读公办或民办初中的学生,均需在网上完成信息采集、志愿填报。
(一)信息采集
5月22日-26日,适龄儿童监护人登录“四川省中小学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微信关注“巴中教体”公众号,点击底部“初中入学”),按要求为学生进行网上信息填报。网络填报有困难的,由学生就读学校或招生学校指导填报。
报名期间网站访问量暴增,如报名系统出现延迟,可以稍后再试。报名时间有5天,任意一天均可报名,系统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顺序。家长提交资料后,请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配合学校补全相关入学资料,接收审核、录取信息。
附:扫描二维码采集信息
扫描“巴中教体”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识别后点击“关注”;一定要关注,不然收不到审核、录取信息。
(二)志愿填报
巴中城区“小升初”共设置5个批次,其中1-4批次为公办学校(分别为巴中城区有房有户、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无房无户),第5批次为民办学校。
1.所有学生均要根据户籍和实际居住区域先选择1-4公办批次报名。每个学生只能选择1个公办批次,进入批次后选择入学区域,勾选符合条件的两所公办学校志愿,先选择的学校为第一志愿。
2.有意愿就读民办学校的,在公办批次填报完毕后,退出重新进入批次选择,选择第5批民办学校批次报名。
3.报名期间,家长可登录系统更改报名信息(含报名学校、填报志愿),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资格审核
(1)5月27日-28日,申请就读巴中城区公办或民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父母)持相关资料到初审通过的公办学校审核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学校不等于初一就读学校);现场审核需要补充资料的家长根据学校提示于6月3日-4日完善资料重新到对应审核点审核。
(2)5月29日-31日,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抗击新冠肺炎一线医卫人员等优抚对象子女,其监护人到巴州区教科体局教育股(307室)提交资料现场审核。
(3)6月15日前,区教科体局对现场审核情况抽查复核。
(四)民办初中入学
(1)6月20日-25日,巴州区教科体局统一组织实施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录取,任何学校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学校,其中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优先录取,其余报名对象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电脑摇号),一次性完成全部招生计划的录取。
(2)6月29-30日,学生父母在充分了解并认同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后,带学生到民办初中学校报到注册,同时扫描“报到二维码”确认民办学位。逾期未报名者,自动放弃民办学位,按户籍和居住类型参加公办初中学位安排。
(3)7月2日,登录“四川省中小学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查看民办初中补录计划并选择民办初中补录批次报名。
(4)7月3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补录报名。
(五)公办初中学位确定
1.录取派位:7月6日-20日,按志愿填报情况分批次安排学位,志愿填报数小于或等于安排计划,按志愿安排;志愿填报数大于安排计划,以电脑摇号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上一批次安排未满额的初中学校,将剩余安排计划用于下一批次安排。
公办两个志愿均未能安排的学生,由巴州区教科体局按相对就近的原则调剂安排到未满额的公办学校就读。
2.报到注册:7月20日,各初中学校公布招生结果,家长可登录“四川省中小学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分派学校。学生到相应学校扫描“报到二维码”报名注册。分派学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若逾期未报到,则视为主动放弃,巴州区教科体局不再安排其他公办学位。
3.登记报名结束后提出入学登记申请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六)材料准备
学生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居住地证明(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协议、廉租房协议、居住证、拆迁协议等);随迁学生父母务工经商证明。
1.若自购房产已实际居住但未办理产权证明的,须提供购房备案合同和近三个月的水、电、气费发票(三者之一);
2.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同一户口簿),共同居住且其法定监护人无住房(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可以凭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登记,原则上同一套房产只能解决一名城区户籍儿童入学(双胞胎和符合政策的二孩、三孩除外)。未提供相应资料的按无房类型统筹安排;
3.若居住地证明所有人与学生未在同一户口簿,须提供其之间关系证据(如学生出生证、监护人结婚证等);
4.关于无房证明:若学生及其父母在巴州城区无固定住房,需提供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房屋查询记录(房管部门编号的,体现无房的证明);若房产为期房(房管部门出具仅一套证明)未交付使用,可视为无房;
5.关于随迁学生父母务工经商证明:务工人员出具其与巴州区内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近一年在巴中城区社保机构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截至2023年8月31日)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及缴费凭证;经商人员出具其作为法人代表在工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纳税或免税证明;
6.已经在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初中学籍的,不再安排新生入学学位;
7.凡提供虚假资料进行报名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划片入学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公办学校服务区域
四、其他事项
(一)生源类型(安排顺位)
1.巴中城区有户有房:适龄儿童本人有巴中城区户籍,其父母有巴中城区房产,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认定入学区域。
2.巴中城区有户无房:适龄儿童本人有巴中城区户籍,其本人或其父母在巴中城区无房产(须提供无房证明),以户籍地址为依据认定入学区域。拒不提供无房证明的,根据相关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巴中城区有房无户: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在巴中城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其他证明)为依据认定入学区域。
4.巴中城区无户无房(随迁子女):适龄儿童父母在巴中城区务工经商,且持续合法居住一年(截止2023年8月31日)以上,以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为依据统筹安排入学。
(二)安排说明
1.报读巴中中学云屏校区、巴中二中本部必须是学校办学服务区的学生,即巴中城区有房有户、有户无房类型,且家庭住址在E区内。
2.各学校服务区域内按有房有户、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无房无户的顺位依次安排,第一顺位安排结束后,有空余计划则安排第二顺位;若第二顺位人数超过空余计划,以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入学,以此类推第三顺位、第四顺位。随机派位未摇中的学生和以下顺位的学生按第二志愿或统筹安排入学。
3.2023年调整区域内适龄儿童家庭有多子女就读的,可根据学位情况申请报读其哥哥(姐姐)就读学校。
4.公办、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均由区教科体局统一组织,录取过程邀请市区“两代表一委员”、纪检部门、公证部门、家长代表等到场全程监督,确保派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系统由四川省教育厅统一提供。
5.户籍及区域认定所提供资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