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暑已至,秋老虎仍威力不减。在超长三伏天的“蒸烤”模式下,连日来巴中热浪滚滚,持续40℃以上的高温让人备受“烤”验。近日,巴中市气象台多次发布高温红色预警,提醒广大市民注意防晒避暑。随着高温天气的持续,高温津贴也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
日前,省人社厅公布了今年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根据规定,巴中市高温津贴执行标准为16元。
面对炎炎烈日,你领到高温津贴了吗?如果符合高温津贴领取条件却没能领到,该如何进行维权?记者为此进行了走访。
探访:高温津贴领取情况“冷热不均”
“咕噜咕噜……”在连喝了大半瓶冰冻水后,申通快递员刘东升感觉自己又有了活力。“太热了,晒得人脑壳痛。”8月23日13时许,一回到公司,刘东升便忍不住跟同事埋怨起炎热的天气。上午送了200余件快递后,汗水早已将他的工作服打湿,袖口轻轻一拧能拧出水来。“好在公司去年新买了冰箱,每天回来都能喝到清凉的饮料。在高温期间,每个月还能领到200元的高温补贴。”刘东升边说话边用湿纸巾擦着脸上的汗水。
为帮助职工消热解暑,申通快递公司为职工准备了凉茶、藿香正气液等防暑物品。“为员工发高温补贴的制度,已经坚持了近10年。今年七八月,公司把200元的高温补贴以工资的形式发给了每位一线快递员。”该公司经理罗文亮介绍,高温补贴增加了公司支出,但增强了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这是一笔很划算的支出。”罗文亮认为。
自入夏以来,巴城不少外卖配送站点都为骑手准备了绿豆汤、西瓜、藿香正气液等防暑降温物。“在6至8月期间,我们除了发放高温补贴外,冬天每月还发放100元低温补贴,以保障骑手们的合法权益。”美团巴中代理商郑静介绍。
但采访中,也有部分劳动者表示,自己未领到高温津贴。在巴城某工地务工的向师傅说,自己走南闯北干了十多年工地,基本上只领取过藿香正气液、风热感冒颗粒等药品,偶尔工地还会发一两个西瓜。“但基本上没领到过所谓的高温津贴。”向师傅无奈地摇了摇头。
“之前在外地工作,老板发了高温津贴。如今回四川两年多了,同样的工作,高温津贴却‘不翼而飞’。”巴城某洗车店员工坦言,高温津贴每天就十来块钱,因此自己也懒得去找老板理论。
解惑:领取有条件权益受损可维权
领取高温津贴,是劳动者应该享有的合法劳动权益。那么,哪些人符合高温津贴的领取条件?
“高温津贴在气温、适用人群等方面有严格的领取条件,并不是说只要高温天气到来后,企业就该给所有劳动者发放津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与仲裁科负责人向昭礼介绍,所谓高温津贴,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且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凡是符合条件的,才能领取到高温津贴。但不能通过发放防暑降温药品饮料等方式冲抵。”向昭礼说。
针对符合条件却未能领取到高温津贴这一情况,向昭礼表示,劳动者可以向所属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拨打12333电话投诉。“但最近两三年,没有劳动者就用人单位不发放高温津贴前来维权。”究其原因,向昭礼认为,得益于近年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意识的提高,全市各企业用工渐趋规范,和谐劳动关系逐步构建。此外,也有少部分劳动者认为因十多块钱去维权反而会得罪公司、得不偿失,因此不愿维权。建议用人单位要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既要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又要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让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