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8日,“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应急调度管理平台”推送巴州区1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信息。区疾控中心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酸采样检测等工作,目前,该名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现将其部分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密切接触者
(吴某,女,30岁)
4月2日
12:00-19:00,“王府井购物中心”三楼“江博士鞋店”
4月3日
14:40-22:00,“王府井购物中心”三楼“江博士鞋店”
4月4日
9:00-16:30,“王府井购物中心”三楼“江博士鞋店”
4月5日
12:00-19:00,“王府井购物中心”三楼“江博士鞋店”
4月6日
9:00-9:27,鼓楼街“特步专卖店”
4月7日
9:00-16:30,“王府井购物中心”三楼“江博士鞋店”
17:10,同其子在“王府井太阳广场”乘坐出租车(微信支付:“小东”)
17:17,到达市中心医院南池院区做核酸检测
17:37,从市中心医院南池院区公交站乘坐16路公交车前往“王府井太阳广场”
4月8日
11:20,同其女在“中坝小学”门口乘坐出租车
11:30,到达市中心医院南池院区做核酸检测
11:50,从市中心医院南池院区门口乘坐出租车(现金支付,无其他乘客)前往“王府井太阳广场”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该密切接触者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村(社区)、乡镇(街道)或工作单位、区疾控中心、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健康安全,请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加强自我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保持“一米线”、用公筷、亮健康码、扫场所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近期市外来(返)巴人员务必主动向村(社区)、酒店和单位报备,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居家隔离期间、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来巴后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得进入人员密集场所,不聚集,对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0827-2226691
区疾控中心:0827-5222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