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因应春运大规模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暴发风险,财政部发文明确,要加大疫情防控经费投入力度,重点用于患者救治费用补助、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等所需支出,同时要求各地方政府多渠道筹措资金,集中力量保障疫情防控必要支出。
财政部星期一(1月1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经费保障 切实加强防控经费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按照“保健康、防重症”的总体要求,加大疫情防控经费投入力度,重点用于患者救治费用补助、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疫苗和接种以及提升医疗救治能力所需支出。
《通知》也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资源建设投入,重点加强县级医院重症和传染病医疗资源建设,做好农村地区急诊急救、重症等资源横向统筹和扩容改造。支持地方使用政府一般债券、发行政府专项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领域项目建设,做足医疗救治特别是重症救治的应对准备,着力保障好群众看病就医需求,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知》称,中央财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各地患者救治、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疫苗和接种进行补助。对地方提升重症救治能力等承担支出在安排相关财力性补助资金时给予统筹考虑。省市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考虑基层特别是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支出需要,加大对财政困难县区疫情防控的转移支付力度。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统筹谋划,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序规范组织资金调度,集中力量保障疫情防控必要支出。适应当前应急需要,提高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政资金拨付流程,建立完善防疫物资、医疗救治物资等急需资源政府采购“绿色通道”;需要紧急配置的资产,简化配置审批程序,在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后,快速高效配置,统筹调配使用。
《通知》指出,各级财政部门要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回应各方关切,落实好患者救治、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以及疫苗接种等政策,确保相关政策有序衔接、平稳过渡;要配合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进一步完善患者救治费用结算流程,准确核算医保支付金额和财政补助金额,确保患者救治费用财政补助政策落实到位。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强化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发放管理,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将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同时,继续做好财政对医保基金负担的疫苗和接种费用补助资金拨付工作,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切实保障疫苗经费需求。
加大扶持力度 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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